食药总局:将严格监管互联网食品经营
2014-07-10
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就《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社会意见。
据了解,食药监总局此举是为了加强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,保障食品药品安全。
对于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,《办法》表示除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相关证照的经营主体外,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;取得食品、保健食品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企业,可以通过互联网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。药品生产企业、药品批发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。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者不得委托他人从事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。
(来源:糖酒快讯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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